会上,区纪工委副书记徐国祥首先送达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《提醒函》,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,进行深入剖析,进而对集团领导班子及集团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:
一是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人,应带领公司领导班子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;二是在集团项目建设过程中,各项目负责人也要承担起相应主体责任;三是集团工作队伍较为年轻,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学习与贯彻落实,高度重视自身队伍的管理。最后,徐国祥还特别强调了“四风”问题、腐败问题,全体员工必须树牢红线意识,坚守原则与底线,在“两节”期间拒收礼品、礼金。
会上,盐城经开城投集团董事长王建旭传达了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、区纪工委作风建设《提示单》,并结合区党工委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集中廉政谈话。针对集团内部工作及集团全体员工,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以及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,做到规范化、标准化;二是集团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,应做到始终以集体利益为先,依法依规,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;三是再次强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,尤其是在“两节”期间,全体员工更要坚持廉洁自律,做到不收礼、不送礼。